第二周:贸易国到底填哪个国家?
第二周:贸易国到底填哪个国家?
第二票货是一批充电宝,出给印尼的一家贸易公司,合同买方是印尼公司。但客户指定用新加坡的关联公司付款。
小左按照上一票的教训,把境外收货人填了新加坡公司。
但他犹豫了一下,在“贸易国”这一栏停住了。
贸易国,是填印尼还是新加坡?
他翻了翻培训资料,上面写着:贸易国,是指对外贸易中与我国发生贸易关系的国家或地区。
“发生贸易关系……”小左默念着。他跟谁发生的贸易?合同签的是印尼公司,付款是新加坡公司,谁才是他的“贸易对象”?
他决定填印尼。
毕竟合同是跟印尼签的,货物也是发往印尼的。这个推理看起来很合理。
报关行阿杰收到资料后,没有提出异议,直接报了关。
一周后,财务小陈又来了。
“小左,你第二票货的贸易国,填了印尼?”
“对啊,合同客户是印尼的。”
“那你告诉我,钱是从哪里回来的?”
“……新加坡。”
“那你的贸易国应该是新加坡。”小陈很肯定,“谁给你付款,你跟谁发生了贸易。没有人会平白无故替你付钱——除非你们之间有贸易关系,或者有代付协议。但代付协议税局一般也不认,除非你们签了三方代付协议。可就算签了协议,税局也会追查为什么不是客户直接付。”
小左愣住了:“可是……我跟新加坡公司没有签合同啊。”
“那你解释不通了。”小陈说,“你跟印尼签了合同,货也发给印尼,可付款的却是新加坡公司——你凭什么收新加坡的钱?税局一问,你拿什么证明?
小左坐在工位上,开始怀疑人生。
境外收货人,他记住了要跟资金流一致。但贸易国……难道也要跟资金流一致?
他又一次拨通了Vivian的电话。
Vivian听完,沉吟了一下:“小左,你记住一句话——报关单上的任何一个栏位,都要让税局一眼能看出你的‘物流、资金流、合同流’是三合一的。你贸易国填印尼,合同是印尼,物流是印尼,但资金是新加坡——这就断了一环。”
“那正确的做法是什么?”
“要么,你把合同改成跟新加坡公司签,贸易国填新加坡,境外收货人填新加坡,然后在合同里注明‘买方指定收货人为印尼公司’。这样你的合同、资金、物流都能串起来。”
“要么,你让印尼公司直接付款,别走新加坡。”
小左挂了电话,把草稿纸上的第二票货重新画了一遍:合同买方=新加坡公司→付款方=新加坡公司→收货方=印尼公司。
“所以,我的合同、我的报关单、我的资金……全部要以付款方为中心。”他自言自语。
他翻开笔记本,在“境外收货人 = 资金流”下面加了一行:“贸易国 = 资金流 = 合同买方”。
但这次他没有去改单——因为还没报。
他庆幸自己早一步发现了问题。
他又想起了另一个困惑了很久的问题:贸易国和运抵国和目的国,到底有什么区别?
他翻出培训资料,里面有一段话:“贸易国是与你发生贸易的国家;运抵国是货物首次进入的国家;目的国是货物最终到达的国家。”
小左拿起笔,在笔记本上画了一个简单的例子:
我的客户是美国公司,他让我把货先发到香港仓库,再由香港发到美国。
贸易国应该填谁?
他想了想,按照Vivian的逻辑——美国公司付钱,贸易国填美国。
运抵国呢?货物第一次进入的国家是香港,所以运抵国填香港。
目的国呢?最终到达的是美国,所以目的国填美国。
“那如果……我是说如果,我拿不到从香港到美国的提单呢?”
他自言自语地追问。
这个问题没有人立刻回答他。但他在那天下午,听到财务小陈跟另一个同事聊天时提到了一个案例:
“之前有个客户,货去欧洲,但先到荷兰再转德国。他报关单目的国填了德国,但只拿到了到荷兰的提单。退税的时候税局不认——因为没有德国段的运输单证。”
小左在旁边默默记了下来。
他明白了另一个原则:目的国要跟你能拿到的运输单证相匹配。如果你拿不到从香港到美国的提单,那就老老实实填香港。
他在笔记本上补了一行:“贸易国、运抵国、目的国——三选一的时候,先看你手上有什么单证。”
这时候,阿杰发来一条消息:“小左,第三票货的资料准备好了吗?下周要截关。”
小左打开第三票货的文件夹,看了一眼品名:家用小型空气净化器。
他知道,这一票的问题,可能在另一个栏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