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周:提单内容的六个核查点
第四周:提单内容的六个核查点
八月初,小左同时处理了两票货。
一票是发往越南的整柜,一票是发往美国的散货。
吸取了前两次的教训,他在拿到提单之后,没有急着交给财务,而是开始——核对。
他拿出Vivian之前发给他的一份《提单审核要点》,开始逐项对照。
第一个核查点:提单类型。
越南那票是整柜,他拿到了船东提单,抬头是船公司名字,没问题。
美国那票是散货,货代提单。他特意查了一下这家货代是否有无船承运人资质——搜索结果:有。
他松了口气。
第二个核查点:提单真实性。
他去船公司官网查了越南那票的物流轨迹——查到了,截了图保存。
美国那票是货代提单,查不了船公司官网。但他要求货代提供了订舱确认书和拼箱公司的名称,然后去拼箱公司官网查了货物的进仓记录——有记录,也截了图。
第三个核查点:提单发货人。
他看了一下两份提单的发货人栏位——都写的是自家公司的名字,跟报关单的境内发货人一致。
但就在这时,他翻到了之前德国那票货的提单副本,突然发现一个问题:那份提单的发货人写的不是自家公司,而是客户指定的另一家公司。
“难怪退不了税。”他自言自语。
他在笔记本上记下:“提单发货人必须跟报关单的境内发货人一致。不一致的话,货权无法证明属于你。”
第四个核查点:提单收货人。
越南那票的收货人是越南客户的公司名,没问题。
但美国那票,他多看了一眼——收货人写的是一家香港公司,不是最终的美国客户。
他立刻联系货代:“收货人为什么写香港公司?”
货代回复:“客户要求的。他说货先到香港中转,再发美国。”
小左沉默了。
他想起之前Vivian说过的一句话:“提单上的收货人,必须是目的港实际提货的人。如果是香港公司,那你的货到了美国之后,香港公司怎么提货?”
他把这个问题反馈给了客户。
客户回复:“我们在香港有公司,清关和提货由香港公司负责。”
小左把这个情况记录下来,准备在退税资料里附上一份说明。
第五个核查点:提单英文品名。
他发现美国那票货的提单上,品名写的是“Electronic Components”,但他的报关单品名写的是“PCBA Boards”。
两个品名看起来相似,但严格意义上不是同一个东西。
他问货代:“品名为什么跟报关单不一致?”
货代说:“这是客户要求的,说他们目的国清关用这个品名更容易过。”
小左心里一阵烦躁——客户要改品名,报关行报了另一个品名,提单又写了第三个品名。三份单证三个名字,税局一看肯定觉得有问题。
他把这个问题也记了下来。
第六个核查点:提单毛重。
越南那票的提单毛重是2850公斤,报关单是2800公斤,差了50公斤。
他问货代:“为什么差50公斤?”
货代说:“码头过磅的实际重量是2850,报关的时候是按工厂出货重量填的。差得不多,没事的。”
小左想起Vivian之前说过的话:“差的这50公斤,你怎么证明这两份单是同一批货?除非你能提供码头过磅记录。”
他默默地把这个也记了下来。
忙完这些,已经快下班了。
他坐在工位上,翻看着自己笔记本上的六条记录:
1. 提单类型——船东提单还是货代提单,货代是否有无船承运人资质。
2. 提单真实性——查物流轨迹,截图保存。
3. 提单发货人——必须与报关单境内发货人一致。
4. 提单收货人——必须是目的港实际提货的人。
5. 提单英文品名——尽量与报关单品名一致。
6. 提单毛重——与报关单重量差异越小越好。
他盯着这六条,突然意识到一件事:
“所有的单证,都是围绕‘证明这票货是你出的、货真的离境了、货给了谁’这三个目的。任何一个栏位对不上,都会让税局产生疑问。”
他合上笔记本,心里比两个月前踏实了很多。
但他知道,提单这门课,他还在路上。
他关了电脑,准备下班——明天,Vivian答应给他做一次“提单、报关单、银行水单”三单合一审核的演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