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周:多店铺的资金归集难题
第四周:多店铺的资金归集难题
又过了一周,老周又做了一个决定:再开三个亚马逊店铺。
“一个店铺不够,我们要把规模做大。”老周说,“小左,这三个新店的货,全部由你这边统一出口报关。”
小左感觉头有点大。
“周总,三个新店的货……是分开报关还是合在一起报?”
“合在一起。”老周说,“采购、物流、报关都统一做,降低成本。”
小左回到工位,开始思考这个问题。
如果四个店铺的货统一由一家公司报关出口,那报关单上只有一家出口公司的抬头。但四个店铺的销售款,是分别进入四个店铺的收款账户的。
那问题来了:资金怎么回流到报关出口的公司?
他去找Vivian。
Vivian听完,放下手里的咖啡杯:“这是很多多店铺卖家都会遇到的资金归集问题。解决方案通常有两种。”
“第一种,用香港公司做中间层。”
“四个店铺的钱统一提现到香港公司,香港公司再以货款名义汇回国内报关出口的公司。这样资金流就通了——香港公司的进项是四个店铺的销售款,出项是汇给国内公司的货款。”
小左眼睛一亮:“那第二种呢?”
“第二种,做代理出口模式。”Vivian说,“国内报关出口的公司作为‘代理出口企业’,帮四个店铺出口。报关单上,生产销售单位填四个店铺各自的公司名,境内发货人填代理出口公司。钱先到代理出口公司,再分配到四个店铺。”
“这两种哪个更好?”
“看你们公司的架构。”Vivian说,“如果你们已经有香港公司,第一种更方便。如果没有,第二种也可以,但需要跟税局确认代理出口的申报流程——尤其是‘代理出口企业受托出口情况表’的填写。”
她补充了一句:“而且,第二种模式有一个好处——你的四个店铺如果注册在不同主体名下,钱都可以通过代理出口公司归集,你不用一个一个店铺去单独处理外汇。”
小左把这个方案记了下来。
“但要注意,”Vivian提醒道,“代理出口模式下,每一个店铺都要单独做收入申报。你帮哪个店铺出了货,那个店铺就要申报相应的销售收入。不能把所有收入都塞到一个店铺里——那会被认定为偷税。”
小左点了点头:“那香港公司模式呢?”
“香港公司模式也有注意点。”Vivian说,“你香港公司收到的钱,不能一直留在境外——要有合规路径汇回国内。否则外汇局那边,你的出口报关单永远‘应收未收’。而且你的香港公司如果是用大陆身份证注册的,还要考虑ODI备案的问题。”
小左花了三天时间,把四个店铺的报关方案定下来了。
他选择用香港公司做资金归集层——因为公司之前已经注册了香港公司,有现成的账户。
他画了一张流程图:
四个亚马逊店铺 → 销售款提现到香港公司 → 香港公司汇回国内出口公司 → 国内出口公司凭报关单收汇核销 → 国内出口公司申报收入并申请退税
“这个链条……能走通吗?”他把流程图发给Vivian。
Vivian回复:“逻辑上通。但你香港公司汇回国内的时候,银行会要求你提供贸易背景资料——合同、报关单、提单。你要把这些资料提前准备好。”
小左又加了一行备注:
“香港公司汇款回国时,需提供对应的出口报关单和合同。”
忙完这些,已经是周五下午了。
他正准备整理一下下周的工作安排,手机响了——是跨境同事小林。
“小左,我们在速卖通那边也准备开个店。但速卖通的情况跟亚马逊不太一样,你了解一下?”
小左感觉自己的脑子又要被刷新一遍了。
他打开速卖通的资料,开始研究。
“速卖通……全托管……半托管……”
他看着这些陌生的名词,心里默默叹了一口气:
“跨境电商,真的是一行一个规则啊。”